日前,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了《安徽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(草案)》。如條例獲表決通過,意味著安徽省生活垃圾處理工作將進入全省強制分類階段。
草案提出,生活垃圾將按照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“四分法”分類,并規定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、家庭和個人應當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,承擔生活垃圾產生者責任,且要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。
在配套設施建設方面,草案明確新建、改建或者擴建住宅、公共建筑、公共設施等建設工程,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。配套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、同步建設、同步驗收。已有的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類標準的,應當予以改造。
如何落實垃圾分類管理責任,草案規定了九類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,覆蓋城市住宅小區、機關企事業單位、公共場所、道路交通設施、村莊等。對于違反垃圾分類處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,草案明確了相應處罰措施,其中未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類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;情節嚴重的,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,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。
草案堅持源頭(tou)減(jian)量原則,要(yao)(yao)求(qiu)商品(pin)(pin)(pin)生(sheng)產(chan)(chan)者和(he)銷(xiao)售(shou)者應當執行(xing)國家限(xian)制(zhi)商品(pin)(pin)(pin)過(guo)度包裝(zhuang)的(de)標準和(he)要(yao)(yao)求(qiu),減(jian)少包裝(zhuang)材料的(de)過(guo)度使用(yong)和(he)包裝(zhuang)性(xing)廢(fei)棄物(wu)的(de)產(chan)(chan)生(sheng)。寄遞企業應當實(shi)行(xing)包裝(zhuang)物(wu)的(de)減(jian)量化和(he)再利用(yong),鼓(gu)勵使用(yong)可降解(jie)、可重復利用(yong)的(de)環(huan)保包裝(zhuang)。任何單位(wei)和(he)個(ge)人不(bu)得(de)違反規定生(sheng)產(chan)(chan)、銷(xiao)售(shou)和(he)使用(yong)不(bu)可降解(jie)塑(su)料袋等一次性(xing)塑(su)料制(zhi)品(pin)(pin)(pin)。草案還提(ti)(ti)出引(yin)導娛樂(le)、賓館等服務性(xing)企業提(ti)(ti)供可循環(huan)利用(yong)并符合衛生(sheng)要(yao)(yao)求(qiu)的(de)消費用(yong)品(pin)(pin)(pin),不(bu)主動提(ti)(ti)供一次性(xing)用(yong)品(pin)(pin)(pi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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